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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派尚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素领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565881001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城街道城中北路19号1楼(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2
(2025)浙0782民初4132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金*
义乌市派尚酒店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卫公罚﹝2024﹞10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卫公罚〔2024〕109号  案件名称:义乌市派尚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被处罚人名称:义乌市派尚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赵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23日,义乌市派尚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涉及1种顾客用品用具(数量20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各营业网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7月09日
对义乌市派尚酒店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500元;
500.00元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07-09
2
义乌稠城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204号
当事人义乌市派尚酒店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城中北路19号垃圾分类两定四分点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0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义乌农商银行营业部(户名: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账号:2310*********5000001)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