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嘉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焦二东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31MA0FMJWN49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南甸镇夹峪村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6
2023-06-27
(2023)鲁0306财保1000号
财产保全
周村丰凯货运部、韩**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0183交罚罚决字﹝2024﹞207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处罚
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
1000.00元
晋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9
2
J370829202400803
2024年8月22日21时12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华松、张金华在嘉祥县纸坊大桥北70米处对韩新生驾驶的(黄牌)冀A583NC、冀A26U4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石铁,为易脱落货物。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录像,韩新生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另存)、交通执法现场笔录、交通执法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3
3
2023永交罚决字第0391号
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
2023-04-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