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好卤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官国 | 注册资本:2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2MAEG7C9K95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谋道镇更新社区杉王大道300号(标准地址)(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6〕45号
经查,当事人操作间冷柜内龙鸟牌鸡翅尖,净含量:1kg,配料:鸡翅尖,执行标准GB2707,生产日期见封口(封口处打印有20250216),产地:辽宁朝阳市,贮存条件:-18℃以下冷冻保存,保质期:12个月,电话:0421-5835899,地址:辽宁北票经济开发区有机食品工业园区,生产商:北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共5袋。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上述食品为当事人用来制作卤菜的食材。龙鸟牌鸡翅尖是当事人于2025年5月5日从恩施市鑫汇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购进的5件,每件10袋,每袋1kg,购进价格是95.00元/件,共475.00元,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47.5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龙鸟牌鸡翅尖5袋;
2.处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