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友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1MA08B4603R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7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29
(2023)辽1421民初3938号
服务合同纠纷
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绥中分公司
绥中县人民法院
2
2019-11-12
(2019)冀0391民初27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
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北戴河支公司,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4
2019-12-16
(2019)冀0391民初27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与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3245.6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滨湖交路执﹝2026﹞66号
2026年4月17日09时06分左右,无锡市滨湖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无锡市鼋头渚景区对冀C23355(黄)大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所属单位为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宣友林于2026年4月15日驾驶车辆冀C23355(黄)在上海浦东机场接了50名乘客,然后开展六天的行程活动,将于2026年4月20日返回上海,行程结束。2026年4月17日上午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宣友林驾驶车辆冀C23355(黄)在鼋头渚景区带团游玩。经查,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冀C23355(黄)车籍地是河北秦皇岛,客运包车除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依法应当进行进一步立案调查。
罚款壹仟捌佰元
1800.00元
无锡市滨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6-05-13
2
冀0300交简罚当罚决字﹝2026﹞000009号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30
3
2262300447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
2026-04-23
4
杭运政罚﹝2026﹞106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15日14时26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东站检查时发现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秦皇岛腾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1
5
2250109356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11-03
6
冀0300交罚当罚决字〔2025〕488号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8
7
冀0500交罚当罚决字【2024】201号
对运输经营者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处罚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17
8
冀秦交当罚决〔2024〕3000013号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