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正大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丹江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00556149644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办新立委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0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康顺医药有限公司
鸡西市正大医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7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众志创展医药有限公司
鸡西市正大医院,王**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8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康顺医药有限公司
鸡西市正大医院
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1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康顺医药有限公司
鸡西市正大医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3
2025-11-25
(2025)黑0110民初93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众志创展医药有限公司
鸡西市正大医院;王丹江
裁判文书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4
2025-09-29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众志创展医药有限公司
鸡西市正大医院;王丹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5
2024-03-29
(2024)黑03民终1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马**
张**
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11-19
(2023)黑0302民初1317号
民间借贷纠纷
鸡西市正大医院
王**,张**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7
2023-10-17
(2023)黑0302民初157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孙*
王**,张**
裁判文书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8
2023-09-21
民间借贷纠纷
马**
王**,张**
裁判文书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9
2023-07-09
民间借贷纠纷
马**
王**,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10
2023-05-3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永昌支行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3-03-29
(2023)黑0302民初7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永昌支行与鸡西市正大医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4-15
2023-01-03
(2022)黑0302民初339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鸡西市正大医院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229847.22元
民事案件
3
2023-04-01
2023-01-04
(2023)黑0302财保2号
财产保全
关**、鸡西市正大医院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20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市监处罚﹝2024﹞10039号
当事人涉嫌存在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单位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涉嫌存在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单位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2
鸡卫放罚﹝2024﹞1号
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杨怡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放射工作人员杨怡从事放射工作。
1、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杨怡进行个人剂量监测;2、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放射工作人员杨怡从事放射工作。
52000.00元
鸡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5-06
3
鸡冠卫职罚﹝2024﹞3号
正大医院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警告
-元
鸡冠区卫生健康局
2024-04-22
4
鸡冠卫职罚〔2023〕1号
未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警告
-元
鸡冠区卫生健康局
2023-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