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翟家坡金花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月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04MA6XCKXAX8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翟家坡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陈市监处罚﹝2023﹞第68号
2023年6月14日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委托,向我辖区当事人送达涉嫌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法院传票。2023年6月15日,执法人员向该当事人送达传票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发现其柜台正在销售批号均为8023053792的4块108克“舒肤佳”纯白清香香皂、1块115克“舒肤佳”纯白清香香皂涉嫌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我局向当事人下发了宝陈市监强制[2023]19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当事人正在销售该涉嫌侵权的5块“舒肤佳”香皂予以扣押。2023年8月9日,经局批准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3年6月20日我局委托舒肤佳香皂的商标持有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涉嫌侵权的5块“舒肤佳”香皂进行鉴定。2023年7月26日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出具的BP编号23-207-01鉴定报告显示:该5块“舒肤佳”香皂非宝洁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据当事人口述该“舒肤佳”香皂是2023年2月从一开车上门送货的经销商处购进,未索证索票,购进价均为3.5元/块,售价均为4.5元/块,无法追查其供货来源。
1、没收当事人销售批号均为8023053792的4块108克“舒肤佳”纯白清香香皂、1块115克“舒肤佳”纯白清香香皂;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