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中医推拿养生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秉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6MA4A7JQA0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广大市场二楼5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6〕14号
经查明,2025年11月当事人因亲戚脚伤,在天济、独活药店(小票丢失)买中药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等磨碎,炼成膏药。共制作膏药20张,无偿给亲戚使用5张,剩下15张。2026年1月19日,举报人(电话13232665165显示广东湛江号码)给当事人打电话,称是别人介绍,自己的膝盖在工地上扭伤,找当事人买点膏药。当事人昵称:妙手神医,微信号:y15172588009,与举报人(昵称:Nnyoah)互加微信,聊天约定膏药购买事宜和收货地址信息。同日,举报人通过微信转账250元预付款给当事人,当事人通过快递发货: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干部大楼后187骨伤科,杨13232665165。2026年1月23日,举报人确认收到膏药后又通过微信转账200元给当事人,一共15张膏药,每张30元,销售金额共450元。当事人现场提供与举报人的微信聊天销售药膏记录和药膏销售微信转账450元的记录,所以违法所得450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参照《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所列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处罚种类、裁量范围、处罚标准,经县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50元;2.罚款2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2450.00元。
2000.00元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