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开发区兴濮路嘿哥走街串巷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秀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900MAE3QFQ54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建业壹号城邦0017幢0105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濮市监处罚〔2026〕110号
2026年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濮阳市开发区兴濮路嘿哥走街串巷餐饮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后厨进门冷藏柜最下层最后列发现产品名称为:甜公子泡芙(红丝绒味);生产日期:2025年4月29日;保质期:6个月;共63个,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现场仍在正常销售。现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了扣押。当事人于2026年1月16日到我所接受询问调查,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询问笔录一份。经查,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已超过1年,销售的食品“甜公子泡芙(红丝绒味)”据其本人供述称,于2026年1月14日购进,该批次“甜公子泡芙(红丝绒味)”共购进4盒,80个,进货价格为17元每盒,插签销售价格为1元每个,检查时剩余63个。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上级供货商资质及留存进货票据,剩余库存货值金额共计63元,因无其他证据证明来源日期,按其自认时间,从购进之日起即已经过期,当事人经营模式为查签计费结算,从其自述的购进数和剩余数计算,过期后共售出17个,计17元。数量表述能够前后一致,我局予以采信。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留存票据的违法事实成立。违法所得17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7元;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甜公子泡芙(红丝绒味)”食品63个;4、罚款630元。
630.00元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