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罗甸县罗悃镇班娟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班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8MABWH05U6P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罗甸县罗悃镇河东村四组幼儿园旁边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甸市监处[2024]030005号
经调查,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在2024年3月13日经营有以下超过保质期食品: 1.吊炉素牛肉,数量:1包,生产日期:2023年02月12日,保质期:6个月,条形码:6924710101595,销售价:1元/包,超过保质期; 2.集味旺?西部牛肉味,净含量:42克,数量:1包,生产日期:2023年04月02日,保质期:8个月,条形码:6972212510353,销售价:1元/包,超过保质期; 3.老李?五香豆腐干,净含量:15克,数量:1包,生产日期:2023年05月20日,保质期:9个月,条形码:6920433818468,销售价:1元/包,超过保质期。 4.娃哈哈?营养快线,净含量:500g,数量:4瓶,生产日期:2023年06月12日,保质期:9个月,条形码:6902083886455,销售价:5元/瓶,超过保质期。 上述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3元。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准确的销售记录,对其已销售的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无法记清,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由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回执》、经营者班娟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 2.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10张,由经营者签字确认,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及现场检查情况; 3.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由经营者签名确认,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采购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4.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娃哈哈?营养快线保质期起止认定的函1份,贵阳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回函1份,证明涉案娃哈哈?营养快线保质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超过保质期。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黔南州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