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申旺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昌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4MADPF3177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幸福南路64号(校园路与幸福南路交叉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头邮处﹝2025﹞38号
未按照规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撤销、变更手续
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3000.00元
包头市邮政管理局
2026-03-16
2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5号
现查明2025年3月13日我大队工作人员根据12345举报“特来电汽车充电站(幸福南路站)南面院子内申通快递仓储场消防栓内没有东西,消防器材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诉求问题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发现内蒙古申旺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中转库消火栓无水,上述隐患属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5〕第019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5〕第003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对被授权委托人叶飞、见证人李佳霖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002-1严重违法情形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申旺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2025年3月13日我大队工作人员根据12345举报“特来电汽车充电站(幸福南路站)南面院子内申通快递仓储场消防栓内没有东西,消防器材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诉求问题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发现内蒙古申旺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中转库消火栓无水,上述隐患属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5〕第019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5〕第003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对被授权委托人叶飞、见证人李佳霖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002-1严重违法情形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申旺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36501.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