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嘉海服装印花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成杨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11MA2W4NN35T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龙华路30号1#4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皖蚌环﹝淮﹞罚﹝2025﹞3号
2025年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孙超锋、王志伟对蚌埠市嘉海服装印花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蚌埠市嘉海服装印花有限公司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企业现场已建设完成5条生产线。
我局于2024年1月14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2025年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孙超锋、王志伟对蚌埠市嘉海服装印花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蚌埠市嘉海服装印花有限公司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企业现场已建设完成5条生产线。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3月27日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皖蚌环(淮)罚告(2025)3号)告知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在法定期限内你单位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并对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要求建设项目应当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报告表裁量百分值取0%;建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裁量百分值取0%;建设项目进程:设备安装阶段裁量百分值取6%;违法行为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裁量百分值取4%;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1次裁量百分值取0%;对周边居民、单位等的影响:未发现对周边生产经营、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裁量百分值取0%。裁量百分值累计之和10%。罚款金额=(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最低百分值+(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最高百分值-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最低百分值)×案件总分值)×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5%-1%)×10%)×2000000=28000元。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圆整。
28000.00元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