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韵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丹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0729391A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北茁头村委会东10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2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王处罚﹝2023﹞39号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日、2023年4月6日生产了奶油味爆米花食品15箱(120克X30杯/箱),于2022年12月9日、2023年4月6日生产了焦糖味爆米花食品10箱(120克X30杯/箱),使用上述包装杯750个,剩余2250个。使用奶油味爆米花杯盖包装膜20。96公斤,剩余29。04公斤。使用奶油味爆米花杯盖包装膜13。98公斤,剩余36。02公斤。经核查,根据中证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上述涉案食品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奶油味爆米花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应为2022千焦/100克,营养素参考值%为24%;蛋白质2。6克/100克,营养素参考值%为4%;脂肪17。3克,营养素参考值%为29%;碳水化合物78。7克,营养素参考值%为26%;钠0毫克/100克,营养素参考值%为0%和焦糖味爆米花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应为2019千焦/100克,营养素参考值%为24%;蛋白质2。9克/100克,营养素参考值%为5%;脂肪17。4克,营养素参考值%为29%;碳水化合物78。0克,营养素参考值%为26%;钠43毫克/100克,营养素参考值%为2%。包装杯杯盖上标注的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与包装杯杯身标注的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不一致,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至违法行为查获时止,当事人上述爆米花销售价格55元/箱,奶油味爆米花销售15箱(120克X30杯/箱),焦糖味爆米花销售10箱(120克X30杯/箱),调查过程中召回5箱(120克X30杯/箱)。
1、没收用于生产奶油味爆米花和焦糖味爆米花含有虚假内容的爆米花食品标签包装杯2250个和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奶油味爆米花食品标签包装杯盖包装膜29。04kg、焦糖味爆米花食品标签包装杯盖包装膜36。02kg;2、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生产日期为2023/04/06奶油味爆米花食品2箱(120克X30杯/箱)和生产日期为2023/04/06焦糖味爆米花食品3箱(120克X30杯/箱);3、没收违法所得120元;4、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