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成军 | 注册资本:5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2MA944NEG1C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胡庄村税胡路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
倪**,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405202500397
2025年02月15日22时14分,车牌号为鲁DK3589(黄色)、鲁DRR67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县道X017台韩线K8+850马兰屯镇西张庄村处的X017(双向)K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3.3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4.350吨。超限率49.69%。执法人员刘延宏15040417008、高杨15040417074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违法行为证据材料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等证据予以支持。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对其进行罚款
7200.00元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19
2
370405202500396
2025年02月14日17时44分,车牌号为鲁DK3589(黄色)、鲁DRR67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县道X017台韩线K8+850马兰屯镇西张庄村处的X017(双向)K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85.8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6.800吨。超限率75.1%。执法人员刘延宏15040417008、高杨15040417074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违法行为证据材料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等证据予以支持。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对其进行罚款
18000.00元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19
3
J370402202500067
2025年01月03日05时34分,车牌号为鲁DJ5059(黄色)鲁DKD93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枣庄市市中区S241(双向)K34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6.953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7.953吨。执法人员王纳****、刘刚****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105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24
4
370406202400226
2024年04月22日 17时44分,鲁DA9917(黄色)鲁DG344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北庄检测点(G518线K207 +800M)(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91.824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2.824吨。执法人员刘明海****、侯玉利****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邵长征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委托书》、《从业资格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罚款贰万壹仟元整
21000.00元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2025-01-06
5
370406202400419
2024年11月02日 16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北庄交警中队南100米对王立建驾驶的鲁DK3589(黄色)鲁DHM05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瑞林****、杨清龙****向王立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K3589(黄色)鲁DHM05挂(黄色),拉载货物为铁粉,该车外观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皮革(帆布)固定加高8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枣庄双向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