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鑫梦娜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龚国华注册资本:100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0MA35J1PD9N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洛阳东路现代庄园82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稽产处罚〔2023〕69号
2023年9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江西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仓库稽查发现:江西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了军训服套装并有部分存放于仓库。执法人员查看了江西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与当事人江西鑫梦娜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军训服采购合同,合同显示:2023年江西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从江西鑫梦娜实业有限公司采购6000套学生军训服装,每套包括:迷彩(海洋迷彩)套装(含长袖上衣和长裤)1套、海洋迷彩军帽1顶、军用内、外腰带各一条、军用海洋胶鞋1双。单价66.7元/套,合同总价400000元。执法人员当场抽取了三件样品送达江西省新余市军分区保障处进行检验。同日,江西省新余市军分区保障处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显示上述军训服为07式海洋迷彩作训服颜色制作的仿制品。2023年9月16日,执法人员对仓库内的军训套装630套(上衣+长裤)、帽子360顶、皮带820根、胶鞋920双进行了扣押。2023年9月1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鉴定结果告知书》(余市监稽产鉴结〔2023〕339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认可鉴定结果。经查明,2023年8月18日,当事人与江西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采购合同,销售6000套军训服装。实际发到学生手上为4000套军训服装,后因本局介入,当事人陆续对学生退货退款,退货2750套,退款183425元,因此实际成交量为1250套。仓库剩余军训套装630套(上衣+长裤)、帽子360顶、皮带820根、胶鞋920双还未发放销售,只是存放于仓库,实际为当事人所有。军训服购进价为61.7元/套,销售价为66.7元/套,货值金额266800元,违法所得6250元。
当事人销售07式军服仿制品的行为,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的规定,构成销售军服仿制品违法行为。
60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