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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迪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46627355751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无锡市南方不锈钢市场北区B31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4
追偿权纠纷
赵*
马*,无锡明君不锈钢有限公司,顾**,马*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
2020-12-02
(2020)苏02民申1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马*
无锡明君不锈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唐朝钢铁有限公司,马*,顾**,无锡立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乔*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3
追偿权纠纷
赵*
无锡明君不锈钢有限公司;顾秀丽;马奎;马迪;戴均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
2017-05-25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
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锡立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明君不锈钢有限公司,无锡市唐朝钢铁有限公司,高*,李**,顾**,乔*,张**,许*,张**,陆**,姚**,马*,马*
裁判文书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3
2016-08-1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
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锡立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明君不锈钢有限公司,无锡市唐朝钢铁有限公司,高*,李**,顾**,乔*,张**,许*,张**,陆**,姚**,马*,马*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3
2020-12-18
(2020)苏02民申1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马*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无锡明君不锈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16
2020-07-27
(2020)苏0213执4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0-12
2020-07-27
(2020)苏0213执460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0-12
2020-07-27
(2020)苏0213执442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0-12
2020-07-25
(2020)苏0213执399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0-12
2020-07-27
(2020)苏0213执44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与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01-14
2016-11-01
(2016)苏0203民初27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与无锡市唐朝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65061.03元
民事案件
8
2019-01-14
2016-11-01
(2016)苏0203民初279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与无锡立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26391.48元
民事案件
9
2019-01-14
2016-11-01
(2016)苏0203民初27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79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与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66523.27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1-14
2016-11-01
(2016)苏0203民初279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与无锡市兴必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锡市博汇钢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45708.2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新吴市监处罚〔2024〕DX00019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11-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