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祝杨涛 | 注册资本:1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22563845963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中童镇政府大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07
(2020)浙0381民初7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公司,余江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戴**,胡**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人民法院
2
2020-09-09
(2020)浙0381民初7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
余江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公司,戴**
瑞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24
2020-12-23
(2020)浙0381民初7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与胡**、余江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93696.31元
民事案件
2
2020-04-21
2016-02-24
(2015)月民一初字第156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余江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43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6﹞62号
2025年10月16日,鹰潭市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南站路82号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门前发现两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设备代码:190296643、G5AD47859)正在使用,现场经营者未能提供上述车辆的使用登记证明以及处于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两名操作人员现场无法提供特种设备操作证。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叉车实施了查封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使用的叉车(190296643)功能受损,当事人不清楚购入时间;叉车(G5AD47859)功能正常,当事人自述约2019年购入。由于当事人不知道新购入的叉车需要检验和办理登记,所以造成了未经检验未办理登记就投入使用的情况。 立案后,当事人补充提供了现场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经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鹰潭分院检验,上述特种设备通过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两台设备已办理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罚款6000元。
6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2
余江交罚﹝2024﹞02033号
在对余江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的赣L93981 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4 年03 月。超期61 日以上未维护或检测运输车辆,违法程度较重。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货运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权委托书、道路运输证电子复印件等材料予以证明。
罚款;责令改正
3000.00元
鹰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余江大队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