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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里杜鹃鹏程煤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孔凡芝注册资本:15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90MAAKC2NA2D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东风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12
(2021)黔民终88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孔**,王*,朱**,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黄*,贵州百里杜鹃鹏程煤业有限公司,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1-07-28
(2021)黔0581民初402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百里杜鹃鹏程煤业有限公司
熊**
黔西市人民法院
3
2021-07-06
(2021)黔0581民初3426号
劳动争议
彭**
贵州百里杜鹃鹏程煤业有限公司
黔西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8-14
2025-07-14
(2025)陕0118执8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某某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某某杜鹃鹏程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1-23
2021-07-30
(2021)黔0581民初402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百里杜鹃某某煤业有限公司、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百〕能源罚〔2026〕6号
2026年4月8日至10日,毕节市能源局、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1.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仍然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煤矿为高瓦斯矿井,2140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实现自动切换,仍然进行生产作业。2026年4月8日8时01分至8时04分,电工杨文进对2140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行自动切换试验,连续切换2次均未切换成功,煤矿未停止该工作面生产作业;2026年4月8日8时32分,机电班长刘高对2140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进行切换未切换成功,检查发现备用风机馈电开关零序电压和零序电流值设定较小,后将零序电流和零序电压值调大后风机自动切换成功,切换成功后刘高为了做备机馈电开关漏电试验,又将备机馈电开关零序电流和零序电压值重新调小,漏电试验结束之后未将备机馈电开关零序电流和零序电压值调高,工作面正常生产作业,直至2026年4月8日17时30分矿井二回路供电停电,工作面主局部通风机停电后未能自动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面长时停风瓦斯积聚导致超限。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2.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1)21404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安设处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但部分电缆之间的距离小于50m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一条第三款之规定。(2)副斜井使用提升机提升,300m-400m段有一处托绳轮丢失,未处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3)煤矿在用的一批次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的安全帽超过报废期限规定的30个月。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4)煤矿在用型号为6*19s+Fa-24.5的新钢丝绳悬挂前,没有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5)21405回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尾未全覆盖设防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条第(八)项之规定。(6)煤矿在用型号为6*19s+Fa-24.5的提升物料的钢丝绳没有做到每天检查1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3.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1)矿井地面供电系统图标注低压一回进线(PGL1-02柜)整定值为1500A,上级采用两根MY3×185型电缆,载流量约850A,远远小于1500A,电缆主线芯的截面积不满足供电负荷的要求。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九第(二)项之规定;(2)矿井低压二回路使用630kVA变压器供电,额定电流为957A,控制柜整定值为1500A,远远超过变压器额定电流,超过了变压器额定值运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3)地面固定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不符合规定要求:(一)矿井二回路架空线1#杆距离树木仅有20cm,间距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小于70cm)。(二)矿井一回路架空线路线杆上未按照要求设置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以及安全警示等标志。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二)、(四)项之规定;(4)矿井井下配电网络未用该网络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5)矿井未按要求每季度对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一次,地面接地电网均未进行测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1条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停产整顿三天,无从重、从轻或减轻情形,按一般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百壹拾伍万壹仟元整(¥1,151,000.00),对大方县鹏程煤矿主要负责人黄昌姣无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按一般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壹佰元整(¥65,100.00);第2条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项从重处罚情形,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第3条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项从重处罚情形,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合计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停产整顿三天,处罚款人民币壹百贰拾叁万壹仟元整(¥1,231,000.00),对大方县鹏程煤矿主要负责人黄昌姣无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按一般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壹佰元整(¥65,100.00)。
2487100.00元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
2026-06-04
2
黔﹝百﹞能源罚﹝2026﹞3号
2026年1月27日至30日,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1.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1)地面消防材料库存储的消防材料和工具不符合要求,《2025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自救器数量为40台,现场只有10台;灭火器20个,现场数量为0个。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三)项、《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2)21405回风巷外段掘进工作面通信电缆与瓦斯抽采管路挂在巷道同一侧。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3)地面瓦斯泵房周围20m范围内,堆积有易燃物。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4)地面瓦斯的泵房未使用栅栏或围墙进行保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5)未按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21403采面上隅角T0甲烷传感器距切顶线距离大于1米。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6.1.1之规定。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21403回风巷与集中轨道巷之间的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未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GB51179-2016)4.4.3之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1条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项从重处罚情形,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第2条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项从重处罚情形,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合计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120000.00元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
2026-03-23
3
黔煤安监执七罚〔2025〕173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21403回风巷里程460m-520m沿空留巷段,采空区侧一排锚索托盘与岩面之间最大间隙约2cm,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张拉预紧;(2)在21403采煤工作面作业的运输工李友携带的自救器卡扣用铁丝捆扎,无法打开使用;(3)21402采煤工作面下出口超前支护段,现场测得支柱间距0.5-1.3m,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1.2m,且有2根支柱三向阀垂直于巷道设置;(4)检查时2名井下作业人员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出井,乘人间距约6m,不符合规定的15m;(5)检查时有4名作业人员在21402回风巷安装带式输送机机尾和胶带维护作业,带式输送机开关未停电闭锁;2.矿井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出气口设置的水封式隔爆装置无水;3.21402回风巷沿空留巷段里程500m处与采空区连通的废弃抽采管未进行永久封闭;4.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安设不符合规定。(1)未装设防脱绳保护;(2)乘人间距保护装置失效;(3)现场测得下部下车点以上50m范围内乘人吊椅距底板的最小高度0.16m;5.轨道线路钢轨型号选用、敷设质量不符合要求。(1)煤矿副斜井水泵房岔口和井底车场使用的轨道为18kg/m;(2)副斜井里程250m-350m处敷设的轨道高低起伏,上下最大高差约11cm;6.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设置不合理。(1)21403回风巷第一部绞车启动开关显示电压803V,现场实际电压700V-710V之间,未及时调整和校准;(2)地面10kV变电所二回XGN66-12型总进线柜设备管理牌填写过负荷整定值465A,短路整定值960A,高压柜保护装置整定过负荷420A,短路整定值913A,《高压保护整定计算说明书》计算过负荷418A,短路整定值900A;7.现场对21403回风巷安设的风速风向传感器进行试验,当风速降至0m/s和模拟风流发生逆转时,传感器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8.安全监控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进行调校、测试。(1)21402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机尾安设的烟雾传感器未按说明书要求每月进行一次调校、测试;(2)地面空压机房安设的GWP200型矿用温度传感器2025年3月2日检测到期后未及时送检;(3)地面主通风机房安设的GF5风流压力传感器2022年10月3日后未开展调校测试工作;9.未按规定在地面主要通风机房和地面10kV变电所安设直通矿调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警告
17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9-02
4
黔﹝百﹞能源罚﹝2025﹞18号
2025年7月8日至11日,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违法行为:视频抽查情况:21402回风巷(沿空留巷)维修点作业人员(姚伯友)2025年07月04日10点59分在皮带输送机运行状态下跨越皮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2.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21402回风巷专用回风口行人需跨越带式输送机,未安设行人过桥,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九)项、《煤矿用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GB22340-2008)4.1款的规定;3.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 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消防材料库存储的消防材料和工具不符合要求,井下消防材料库存储的消防材料和工具的品种、数量不符合有关要求(未定期检查和跟换、无隔离式自救器、瓦工工具、管工工具斧头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三)项、《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1条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给予警告,无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按一般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安全副矿长周明给予警告,无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按一般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防突工姚伯友给予警告,无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按一般处罚处罚款叁千捌佰元整(¥3,800.00);第2条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无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按一般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第3条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无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按一般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计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安全副矿长周明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对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防突工姚伯友给予警告,处罚款叁千捌佰元整(¥3,800.00)。
123800.00元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能源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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