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继文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MA758T840X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3号30号楼3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7
追偿权纠纷
李*
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韩**,甘肃中鑫盛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2
2024-05-29
(2024)青0103民初2009号
劳务合同纠纷
牟**
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8
(2024)青0103民初502号
合同纠纷
重庆东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4
2023-05-30
(2023)青0103民初2405号
原告唐琳诉被告李勇等劳务合同纠纷案
唐*
重庆匠众劳务有限公司,西宁万澜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5
2023-05-25
(2023)青0103民初240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岳**
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6
2023-05-25
(2023)青0103民初2407号
原告王斌诉被告李勇等劳务合同纠纷案
王*
李*,西宁万澜房地产有限公司,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重庆匠众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7
2023-05-25
(2023)青0103民初2406号
原告廖庆诉被告李勇等劳务合同纠纷案
廖*
李*,西宁万澜房地产有限公司,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重庆匠众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8
2023-05-25
(2023)青0103民初2404号
劳务合同纠纷
代**
李*,西宁万澜房地产有限公司,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重庆匠众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9
2023-05-22
(2023)青0103民初2448号
原告文立翠诉被告李勇等劳务合同纠纷案
文**
重庆匠众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李*,西宁万澜房地产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10
2023-03-13
劳务合同纠纷
陈**
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09
追偿权纠纷
李*
甘肃中鑫盛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2
2024-09-06
(2024)青0103民初2009号
劳务合同纠纷
牟**
宁夏腾龙设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3
2024-05-28
劳务合同纠纷
牟**
宁夏腾龙设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4
2023-03-26
(2022)青01民终1916号
劳务合同纠纷
马**
甘肃中鑫盛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3-23
(2022)青01民终1914号
劳务合同纠纷
重庆梵聪建筑劳务公司
甘肃中鑫盛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29
2024-01-19
(2023)青01民终4129号
劳务合同纠纷
黄**、韩**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12-29
2023-04-20
(2023)青0103民初240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唐*、李*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12-29
2023-04-20
(2023)青0103民初2448号
劳务合同纠纷
文**、李*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8-11
2023-05-18
(2023)青0103民初2406号
劳务合同纠纷
廖*、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7-21
2023-05-04
(2023)青0103民初2352号
劳务合同纠纷
龚**、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7-14
2023-05-18
(2023)青0103民初2408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7-14
2023-05-18
(2023)青0103民初2403号
劳务合同纠纷
代**、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7-14
2023-05-18
(2023)青0103民初2407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7-14
2023-05-18
(2023)青0103民初240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岳**、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7-14
2023-05-18
(2023)青0103民初2404号
劳务合同纠纷
代**、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西区市场监管局市监罚字﹝2024﹞85号
当事人在“西宁万科”微信公众号2023年4月18日发布的标题为“万科·时代都会︳约5.1米LOFT时代大道核芯资产”的文章内容有“眼光独到撬动资产红利,项目地处时代大道核芯区域,该区域己成为名副其实的房租高地,周边公寓实际租金己达2000元/㎡,投资回报率达7%-9%”;2023年6月6日“西宁万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标题为“一套百变LOFT解锁N+1种精彩生活”的文章发布内容有“高租金回报真实可见,项目地处时代大道核芯区域,该区域己成为名副其实的房租高地,入手时代都会约5.1米层高LOFT未来更具前景,周边公寓租金周边公寓实际租金己达2200元/月,投资回报率达7%-9%,租金己达2400元/月,投资回报率达10%”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㈠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取证工作,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对涉及违法的文章进行了删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㈡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经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㈧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西宁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 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