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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家标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2BGR6C81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次坞镇沈河村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1
(2024)浙0282民初1040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俞**,焦**,李**,张**,刘**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4-01-03
(2023)浙0681民初1215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舒**
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
诸暨市人民法院
3
2023-11-22
(2023)浙0681民初1215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舒**
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
诸暨市人民法院
4
2023-06-12
(2023)浙0282民初430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中燚(河北)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厉**,张**,宁波公泰物流有限公司,胡**,郭**
慈溪市人民法院
5
2023-05-24
(2023)浙0282民初430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宁波公泰物流有限公司,中燚(河北)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张**,胡**,厉**,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刘**
慈溪市人民法院
6
2022-05-12
(2022)浙0681民初42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俞**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公司,汪**,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诸暨市人民法院
7
2021-11-12
(2021)浙0681民初1311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
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向**
诸暨市人民法院
8
2020-09-11
(2020)浙0681民初895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李**,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俞**
诸暨市人民法院
9
2020-07-21
(2020)浙0681民初895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李**,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
诸暨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09
2020-09-15
(2020)浙0681民初8959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与李**、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254.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5﹞6657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03日09时03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浦江县G351K246+000路段检查时发现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玖佰柒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玖佰柒拾元整。
2397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03
2
金运政罚﹝2025﹞5065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29日10时59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S217省道与环城北路交叉囗检查时发现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诸暨市鑫阳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