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仟林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惠东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830MA70CN067T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旧药材公司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烟处﹝2023﹞第010号
2023年4月11日15时5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在清涧县旧药材公司对面仟林百货超市,向现场负责人惠东亮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其经营的仟林百货超市进行检查,当场在货架顶部查获涉嫌违法卷烟芙蓉王(硬)2条、延安(金)2条共计2个品种4条,涉案金额:760.00元整。该门市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610830130254,上述卷烟与该店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得卷烟监销标记码段明显不符。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事后难以取得,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将该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为“清烟存通[2023]第1008号”,并送达当事人。检查过程中当事人全程配合检查,检查完成后执法人员现场通知当事人于7日内来清涧县烟草专卖局稽查队接受调查。我局于2023年4月12日立案,现查明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经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该批卷烟是其舅舅家前段时间家里过事情剩余的,卖给当事人放在本门市违法销售。因当事人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2号),当事人违法进货总额为760.00元整,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1份,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份,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1份,询问笔录1份,证据复制(提取)单3份(包括当事人身份证照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照片、涉案卷烟照片),当事人对本局收集的证据未提出异议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对当事人作出违法进货总价值760.00元5%的罚款,即38.00元整的行政处罚。
38.00元
清涧县烟草专卖局
2023-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