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晨升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文凤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01MA6GHTY51P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瑞金北路10号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桔处罚[2024]61号
经调查,2024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你公司经营场所收银台外侧货架上发现:6瓶外星人电解质水(净含量:500ml,保质期:10个月,2022 07 19 CD02 04:23,元气森林出品,受委托方:元气森林(四川)饮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限。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0日从兴义市忠煜烟酒店购进该批次外星人电解质水15瓶(净含量:500ml)购进价是4.5元/瓶,销售价为6元/瓶。当事人经营案涉食品过程中,未建立销售台账或记录,案涉食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了9瓶,其违法所得为54元,货值金额以现场查获的违法产品计算共计9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合法市场主体资质以及当事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2、当事人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