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鸿鑫物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华锋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7309180943Q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雩田镇任溪村第九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遂市监市处罚﹝2024﹞2号
当事人在2014年10月11日办理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雩田镇任溪村第九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旧电动车、摩托车的回收、拆解、加工、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020年10月30日的公司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增加了“废旧电动车、摩托车的回收、拆解、加工、销售”。 2024年3月26日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组织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检查中,在当事人住所(经营场所院内)发现以下报废机动车及相关配件:报废“QQ308”小汽车|(赣D2H675)一辆。2、报废汽车发动机12只。3、报废龙马领航货车(无牌)一辆。 当事人回收的报废“QQ308”小汽车|(赣D2H675)收购价1000元;报废汽车发动机12只,收购价240元/只;3、报废龙马领航货车(无牌)一辆收购价6000元/辆。合计:9880元。调查中未发现当事人有将收购的报废机动车予以销售的行为,无非法所得。
当事人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之规定,实属违法行为。
50000.00元
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