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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驷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龙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2MACA07JY6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洪兆东路356号(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0
(2025)浙1002民初121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王**
台州市驷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椒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72号
当事人台州市驷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浙江省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乌石路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台州学校大门正对面地块实施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
1850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18
2
台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28号
当事人台州市驷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和2025年2月26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洪家南环线以南、新港以东JHJ070-0407地块项目工地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130000.00元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02
3
台运政罚﹝2025﹞011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14日15时1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台州市驷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台州市驷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市驷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7天。
责令停业整顿7天。
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30
4
台路政罚〔2024〕091042
2024年7月8日8时19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群英、干爱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06 13:55:51车号为浙J17330在G228(丹东线)三门方向K3852+1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7.9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6.95吨。
-
851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