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汇丰米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欢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097621275D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榆树市秀水镇治江村二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4
(2025)冀1023民初43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榆树市汇丰米业有限公司
董**
永清县人民法院
2
2025-08-04
(2025)闽0124民初19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榆树市汇丰米业有限公司
张**
闽清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2025﹞109号
榆树市汇丰米业有限公司,为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25日生产的治江村牌秋田小町大米(净含量:9.75kg)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表依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计算,构成标签虚假标注。榆树市汇丰米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生产治江村牌秋田小町大米25袋,2024年11月25日生产治江村牌秋田小町大米20袋,合计共生产45袋,已全部售出,售价40元/袋,货值金额1800.00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2、处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合计:10800元)
9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