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健华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永立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602MA5493C62F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西路2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源市监处罚〔2026〕170号
2026年3月27日,我局接到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通知书(河市监执交办〔2026〕33号),其中涉及河源市医疗保障局移交的河源健华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收取患者个人自付费用线索,2026年4月1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西路26号的河源健华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已停业。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1919.53元。
0.00元
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2
河医保罚字〔2025〕087号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82号)要求,本局于2025年9月25日派出检查组对河源健华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开展医保基金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及复核,本局认为河源健华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违规总金额为520447.77元,其中违规医保金额为413884.8元。
1.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共计肆拾壹万叁仟捌佰捌拾肆元捌角?(小写:人民币413884.8元);
2.处违规医保金额1.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肆拾伍万伍仟贰佰柒拾叁元贰角捌分?(小写:人民币455273.28元)。
455273.00元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5-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