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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星臣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551932920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竹镇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08
(2021)黔01民终329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丁**,贵州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6-22
(2020)黔8601民初28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
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3
2020-06-18
(2020)黔8601民初28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
丁**,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4
2019-05-14
(2019)黔0111民初23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何**
周*,舒**,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5
2019-05-14
(2019)黔0111民初230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程**
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舒**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6
2019-05-14
(2019)黔0111民初230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袁**
周*,舒**,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7
2019-05-14
(2019)黔0111民初23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唐*
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舒**,周*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3
2020-09-15
(2020)黔8601民初28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与丁**、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8463.83元
民事案件
2
2021-06-23
2021-06-04
(2021)黔01民终329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3-12
2020-02-24
(2020)黔8601民初6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新华印刷厂有限公司与丁**、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30
2019-06-05
(2019)黔0111民初230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程**与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30
2019-06-05
(2019)黔0111民初230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袁**与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30
2019-06-05
(2019)黔0111民初23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唐*与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2-30
2019-06-05
(2019)黔0111民初23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何**与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6-18
2018-12-14
(2017)黔01民初11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周*与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6-18
2019-02-27
(2019)黔民终113号
周*、玉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5-05
2018-11-26
(2018)黔0103民初75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与饶**、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市监经处罚﹝2023﹞4004号
经调查,微信公众号(贵州玉蝶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注册,贵州玉蝶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当事人的子公司,该公众号的日常运营都是由当事人安排专人负责,贵州玉蝶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不负责该公众号的运营。该公众号只用于玉蝶品牌的文化宣传及产品展示,未在公众号上售卖玉蝶品牌的任何产品,当事人负责玉蝶品牌的宣传策划。 2019年12月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条广告宣传内容:玉蝶始建于1958年,由上海六家线缆企业内迁贵州,并经过2008年企业改制后组建而成,作为贵州省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在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不忘初心,坚持以匠人精神打造匠心产品,使玉蝶从一个地方性品牌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经核实,上述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中“驰名商标”是指第11382761号注册商标, 2018年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2018年9月13日该商标已转让给贵州玉蝶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案发,微信公众号(贵州玉蝶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用户数为17360,点击量是302次,该公众号是当事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营维护,且未在该公众号上售卖任何产品,故本案无法核算涉案广告费。当事人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最悠久”、“最大”等绝对化用语及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的情况属实。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投诉单。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2.现场笔录及照片。证明微信公众号(贵州玉蝶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广告宣传内容情况; 3.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的资质; 4.询问笔录。证明微信公众号(贵州玉蝶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在广告中使用“最大”、“最悠久”绝对化用语及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宣传及该公众号是由当事人负责运营的情况属实; 5.商标注册证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批复。证明第11382761号注册商标已被认定为注册商标的事实。
罚款5.0万元#
50000.00元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3-1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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