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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玉潭镇悬英卷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悬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24MA4NL6KM3B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案字(2024)089号
当事人于2015年以送货上门的方式从一红酒经销商处购进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张裕干红葡萄酒”20瓶,净含量为750ml/瓶,酒精度12vol,购进的价格60元/瓶,尔后以98元/瓶的价格销售,该产品的生产日期2012年3月29日,保质期8年。已经超过该产品的保质期。在购进该食品后当事人将其摆放在商店经营的货架上进行销售,在2023年12月12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该食品查明有1瓶在超过保质期后于2023年12月2日以98元/瓶的价格销售,剩下2瓶放在商店食品货架上待售,其余17瓶未查明销售时间,从中获利38元,产品货值金额294元。 另查明:该商店在购进食品时,未对供货者的资质进行了查验,也未索取了相关进货票据。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给予其当场警告处罚,限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4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38元; 二、没收过期“张裕干红葡萄酒”2瓶; 三、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038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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