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航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铭 | 注册资本:132.5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07470545X1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中燕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4
(2025)苏0585民初157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太仓市航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中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21
2018-07-19
(2018)苏0585执58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586太仓市航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8-21
2018-07-19
(2018)苏0585执58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585太仓市航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赵**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07-11
2017-10-24
(2017)苏0585民初250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504太仓市航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赵**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8-07-11
2017-10-24
(2017)苏0585民初250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507太仓市航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03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6〕55号
经查,2025年10月27日,当事人员工耿海将当事人名下叉车停靠在当事人车间模具设备侧面,将叉车货叉升起,放置托盘,耿海站在叉车货叉支撑的托盘上进行更换模具操作。上述叉车悬挂车牌“场内苏E·L8163”,叉车已办理使用登记,下次检验有效至2027年1月。耿海具有叉车作业人员证。
当事人制定了《叉车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其中第二部分“使用”中第15条规定“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在“使用和操作中的安全问题”部分第7条:“禁止叉车货叉上下有人或者站人,除叉车司机外禁止叉车载人。”我局已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太)市监特令[2025]第港08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章操作。当事人现场立即改正。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