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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瑞满情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221MA9FP4LF0Q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五里河镇豫东商贸城18号楼北楼00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杞市监处罚〔2026〕33号
经查,2026年1月26日,我所执法人员对杞县瑞满情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品店场所存放有李杰鲜烩面坯25盒,该烩面丕包装标签未按规定标注生产日期。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杞市监责改【2026】140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其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1月30日,我所执法人员根据开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案件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场所放置待售的李杰鲜烩面坯6盒,该烩面坯包装粘贴的食品标签未按规定标准生产日期。我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当日早上生产共计120盒,销售114盒,销售价格每盒1.8元,销售款共计205.2元。从中获利22.8元。当事人逾期不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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