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波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3MA6DMB5Q4Y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柳塘镇淹坝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2025)川0105民初63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中基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5
(2025)黔0523民初2064号
劳动争议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陈**
金沙县人民法院
3
2024-05-20
(2024)黔0523民初3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市佰宸商贸有限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4
2022-08-12
(2022)黔0523民初2031号
合同纠纷
黄**
王*,刘*
金沙县人民法院
5
2021-12-22
(2021)黔0523民初58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瑞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6
2021-10-09
(2021)黔0523民初4395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一路砼行混凝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7
2020-09-25
(2020)黔0523民初47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
李**,王*
金沙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10
(2025)川0105民初63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朗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3
(2025)川0105民初63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中基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朗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8
(2024)黔0523民初3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李*
裁判文书
金沙县人民法院
4
2024-10-11
(2024)黔0523民初3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钟**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沙县人民法院
5
2024-05-28
(2024)黔0523民初3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市佰宸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金沙县人民法院
6
2024-04-03
(2024)黔0523民初3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市佰宸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沙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7
2021-12-28
(2021)黔0523财保342号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财产保全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铜鼓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8564316.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1-12-31
2021-09-24
(2021)黔0523民初4395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一路砼行混凝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598313.55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31
2021-10-21
(2021)黔0523民初4395号之一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贵州一路砼行混凝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04
2021-11-04
(2021)黔0523财保306号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财产保全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瑞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2548695.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1-12-04
2021-11-04
(2021)黔0523财保305号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财产保全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永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394235.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21-12-04
2021-11-04
(2021)黔0523财保304号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财产保全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雷**等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876814.56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7
2021-07-20
2021-06-21
(2021)黔0523民初26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沙县江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30
2020-09-25
(2020)黔0523民初47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与王*、李**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28
2020-12-11
(2020)黔0523财保70号
其他民事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0551529.5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10
2020-12-25
2020-12-14
(2020)黔0523财保69号
其他民事
何*、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74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自然资执处字﹝2024﹞90号
自2017年6月开始,在未经相关机关批准,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金沙县柳塘镇淹坝村、丰景村土地修建工业广场彩钢棚、矿区上山道路及相关设施
处罚决定第一项: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位于柳塘镇丰景村非法占用的5894.0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柳塘镇丰景村村民委员会、将位于柳塘镇淹坝村非法占用的4943.0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柳塘镇淹坝村村民委员会。范围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中违法占地勘测定界范围; 处罚决定第二项;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安全拆除位于金沙县柳塘镇丰景村、淹坝村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083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范围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核对表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及拆除建筑物清单)。 处罚决定第三项:你(公司)应当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将罚款缴至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127180.00元)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127180.00元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10-12
2
﹝金﹞应急罚决﹝2024﹞FM2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执行自上而下顺序开采”的行为:2024年4月2日企业自查存在“部分地段台阶坡面角不符合设计规定”的一般隐患,在隐患整改过程中,丁常勇发现第三个台阶上还留有部分未爆破的炮眼,给矿山主要负责人程宏汇报,程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俊杰汇报取得同意后,便安排安全员丁常勇联系爆破公司于2024年5月7日从下部第四个台阶返回到上部第三个台阶对原打好炮眼的部份地段(长10米42个炮眼)进行爆破开采作业你厂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5.2.1.1(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拟对你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万陆仟元(小写:¥26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6000.00元
金沙县应急管理局
2024-08-10
3
金自然资执处字﹝2023﹞66号
金沙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于2021年1月至7月在金沙县柳塘镇淹坝村三组非法占地修建采石厂。
1.自行安全拆除位于金沙县柳塘镇淹坝村三组的2529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回复土地原状;2.并处以罚款:12645元。
12645.00元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