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忆栈农家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育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424MA5QE31D7L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弄斗屯(村入口右第一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3〕83号
大新县忆栈农家饭店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酒精度:35%vol、净含量:500ml)和牛栏山牌陈酿白酒(净含量:500ml、酒精度:42%)均为同一业务员送货上门,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净含量500ml)进货了5件(20瓶/件),进货价为200元/件,销售价为20元/瓶;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净含量100ml)进货了1件(24瓶/件),进货价为155元/件,销售价为8元/瓶;牛栏山牌陈酿白酒(净含量500ml)进货了4件(12瓶/件),进货价为160元/件,销售价为20元/瓶。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净含量500ml)销售了4瓶、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净含量100ml)销售了11瓶、牛栏山牌陈酿白酒净含量500ml)销售了4瓶。业务员给的票据上写日期是2023年3月21日,收货单位是枫叶林农家乐(大新县忆栈农家饭店之前另一个老板经营的),供货单位是百盛商行,票据上的供货方没有写明供货方全称、收货方的名称也不对、产品的规格和批号没有标明,也未提供供货方许可证件等材料给当事人,当事人未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定现场清点的96瓶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500ml,35%vol)、13瓶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100ml,35%vol)为侵犯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出具的《产品鉴定证明》,认定现场清点的44瓶牛栏山牌陈酿白酒(500ml,42%vol)为侵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对鉴定结果均无异议。案发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整理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提供。
1、给予警告;
2、没收尚未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500ml,35%vol)96瓶、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酒(100ml,35%vol)13瓶、牛栏山牌陈酿白酒(500ml,42%vol)44瓶;
3、并处罚款人民币3152元。
3152.00元
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