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爱众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九龙坡香榭街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61427N92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香榭街66号附5号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6﹞147号
经查,当事人为重庆爱众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九龙坡香榭街诊所,2025年1月18日,生产批号为240411(国药准字H5102610)的溴已新在重庆爱众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南岸协信城诊所扫描追溯码为81047690117181527710的药品溴已新,后该诊所于2月初闭店,总公司(重庆爱众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对其诊所内剩余未使用完的药品进行了回收,后2025年2月5日,总公司将同一药品配送至重庆爱众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九龙坡香榭街诊所的仓库,香榭街诊所与总公司共用一个仓库。经核实,总公司重庆爱众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未持有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件,无药品经营资质。自2025年6月7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当事人对外共销售了两个批次,即250307、240504的溴已新,在销售以上两个批次的溴已新时,因溴已新药品为1000片/瓶,且一般看病患者单次一个疗程只需6-18片,故当事人对外为拆零售卖,由于诊所内部人员操作失误,均扫描的为生产批次为240411的溴已新。且当事人未对外销售生产批次为240411批次的溴已新,上述生产批次的250307、240504的溴已新,是当事人从重庆赛力君安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当事人提供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终端部协议及入库记录。本案的货值金额,以购进的金额计算,为65元;违法所得因当事人未对外销售生产批次为240411的溴已新,经对当事人询问,扫描记录里销售的溴已新只包含250307、240504两个批次,故认定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警告。
5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