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邵春艳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春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1MA06QE7FXR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前棘坨村桥西区南一排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宁市监丰处罚[2023]13号
2023年6月11日,当事人从天津宇康商贸有限公司购根根葱调味面制品8袋,购进价格为0.35元/袋,共花费2.8元,当事人查验了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并索要了进货票据,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04月12日,保质期为150天,按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推算,2023年9月10日为该产品超过保质期的第1天。截止我局检查时,已销售2袋,销售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购买人为举报人,售价0.5元/袋,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剩余6袋至我局检查时也超过保质期限。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当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食品进行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本案货值金额为4元,违法所得0.3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6袋根根葱调味面制品(净含量:20克,生产日期:2023年04月12日,保质期:150天);
2.没收违法所得0.3元;
3.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