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浩澜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佳帅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681MA10C0282E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前阳镇平安村十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19
(2021)辽06民终23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
辽宁浩澜食品有限公司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7-15
(2021)辽0681民初42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辽宁浩澜食品有限公司
王**
东港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3
2022-07-12
(2022)辽0681执317号
民间借贷纠纷
辽宁浩澜食品有限公司、王**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2-24
2022-02-22
(2022)辽0681执317号之一
合同纠纷
辽宁浩澜食品有限公司、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0352.00元
执行案件
3
2021-11-30
2021-11-29
(2021)辽06民终23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辽宁浩澜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8-12
2021-07-22
(2021)辽0681民初42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辽宁浩澜食品有限公司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5]177号
东港铭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317户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 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企业 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行为
一、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否宽大处理 :否。
0.00元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