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轩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应卫国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11MA38TTNK79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北大道1066号塘山广场121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3
(2025)赣0111民初7666号
合同纠纷
江西轩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刘*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10-16
(2025)赣0113民初20609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郑**,邓**,涂**,邓**,邓*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3
(2025)赣0111民初3529号
合同纠纷
江西轩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徐**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4
2025-05-27
(2025)赣0103民初473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
吴**,江西轩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5
2025-03-04
(2025)赣0121民初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江西轩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邓**,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县人民法院
6
2025-02-13
(2025)赣0121民初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邓**,江西轩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高)城罚决字﹝2025﹞第0100059号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罚款人民币伍仟整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5-09-05
2
洪(高)城罚决字﹝2024﹞第0105104号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4-07-31
3
南昌交超罚﹝2024﹞01040019号
由陶赣江驾驶的江西轩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号牌为赣AL5883重型自卸货车,于2024年05月09日22时38分途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S104K3+530处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经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电子检测称重设备现场称重,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0545千克,车辆轴数为3轴,车货总重量限定27000千克,该车超限13545千克,超限率为50.17 %,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超过车货总质量)行驶公路。
行政处罚
6500.00元
南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3
4
洪(高)城罚决字﹝2024﹞第0209011号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4-03-11
5
南昌交罚﹝2023﹞0104200号
2023年11月30日00时12分,南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和南昌县治超办公安交管执法人员在南昌县蒋巷段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干包子驾驶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赣A78779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该车辆轴数为3轴,总质量限值25000千克,车上载有壹车沙子,车货总质量62460千克,超限超载37460千克。经执法人员王富强、吴勇核定,该车被江西轩隆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将赣A78779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车厢栏板使用活动钢板材料,左、右两侧各加高8CM、加高两侧栏板长度为540CM。
行政处罚
5000.00元
南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