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黄石市中奥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益胜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00568311565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黄石开发区团城山岭秀新城综合小区1-3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冶市监处罚﹝2026﹞58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经营范围: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42369-2027),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1日与涉案电梯使用单位大冶市华祺老年公寓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合同约定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由当事人为电梯(产品编号:D2019-5340)提供24次的维保服务,维保费用总计3200元。当事人安排员工尹洋洋和陆龙城(均取得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行电梯维保工作,2026年4月9日,上述二人于12时48分出现在电梯口,陆龙城放置黄色警示牌随后进入电梯内部填写维保标签,时间不足一分钟,尹洋洋未进入电梯并直接离开,随后二人于12时49分左右出现在电梯所在楼栋的外部座椅上,并一直看手机至13时20分离开。整个维保过程二人均未对涉案电梯实施有效的维保手段,且未对四楼的电梯控制室进行维保。本案违法所得为133.3元。现查明,涉案电梯存在制动器但无减速机,维保人员在2026年3月11日的电梯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中的1“减速机润滑油”记录为“√”属于维保人员笔误。2026年4月9日的电梯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中的6“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记录为“/”和其余填写为“√”的项目均为虚假填写,维保人员当天实际并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工作,同时到达时间与结束时间也存在与监控视频实际反映时间不符。还查明,当事人已于2026年4月13日完成整改,重新对涉案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同时重新填写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本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及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为初次违法,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能够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符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十六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9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3.3元。罚没款合计19133.3元。
19000.00元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