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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冠区晓臣生肉摊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宏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300MABXYMRF7Y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广益城市场肉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冠市监处罚[2023]110801号
1.2023年8月11日鸡西市鸡冠区晓臣生肉摊床经营者李宏臣前往鸡东县师景太养猪专业合作社选定并购买11头涉案活猪,花费6500元。2023年8月12日早3时左右,司机马达独自前往鸡东县师景太养猪专业合作社拉走李宏臣选定并购买的11头涉案活猪,在活猪采购运输环节,李宏臣及马达未取得11头涉案活猪的产地证明。2023年8月12日上午8时左右司机马达将11头涉案活猪送至城子河兴盛屠宰场,收猪工武春有接收并负责登记11头涉案活猪。 2.2023年8月13日凌晨1时左右,屠宰场工作人员初峒冰负责宰杀11头涉案活猪,宰杀后,11头涉案活猪的猪胴体未进行检疫。 在屠宰环节,城子河兴盛屠宰场的收猪工武春未在登记时查验该11头涉案活猪的产地证明,宰杀工初峒冰未在屠宰后将11头涉案活猪的猪胴体告知检疫人员于双,于双未对11头涉案活猪的猪胴体进行检疫。以上该屠宰场涉嫌违法行为的涉案线索均已移交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处理。 3.2023年8月13日早,宰杀工初峒冰在给鸡西市鸡冠区晓臣生肉摊床运送6头宰杀后的猪胴体(非涉案)时告知该摊床工作人员马文军,屠宰场还有宰杀后的11头涉案活猪的猪胴体,因未经检疫,没有运输过来,马文军找到了司机佟力明前去屠宰场取回宰杀后的11头涉案活猪的猪胴体,运至鸡西市鸡冠区晓臣生肉摊床,该摊床在11头涉案活猪的猪胴体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将11头涉案活猪的猪胴体分割后进行售卖。 4.货值金额:该11头涉案活猪的猪胴体经分割后,分割为猪肉、猪头、猪蹄、猪下水。我局扣押了待售状态的772.5斤猪肉,36.14斤猪蹄(44只),112.94斤猪头(11个),该店已售50斤猪下货。李宏臣自述因11头涉案活猪均为小猪,猪的各个部位售价均低于市场价,猪头售价6.5元/斤,猪蹄售价7元/斤,猪肉售价10元/斤,猪下货1.5元/斤。共计货值金额8787.09 (772.5*10+36.14*7+112.94*6.5+75) 元。 5.违法所得:该摊床无销售记录,从有利于当事人角度,认可李宏臣自述的,仅售卖了50斤涉案猪的下货,因涉案猪被分割售卖,该成本无法计算,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10.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鸡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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