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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大雪山镇永鑫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蒋万付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1527671411441K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筠连县大雪山镇农会村圈山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04
2021-02-18
(2021)川1527执恢76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赖**、赵*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1-14
2019-12-31
(2019)川1527执772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邓**、赵*、毛**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筠市监处罚﹝2025﹞62号
经查实:当事人成立于2008年1月2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在我县主要从事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其它饮用水)}生产销售,饮用机及相关无零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现在的法定代表人蒋万付是在2020年1月16日从原老板赵勇接手后于2020年5月开始实际经营的,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11月25日进行了法定代表人名字的变更,2023年02月10该证过期后,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过资料申请延续有效日期,2023年03月04日经核查组专家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得出结论:未通过现场核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内容,当事人投入资金进行了一段时间整改,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在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的包括“黄天副食”等17本销售票据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后生产销售的桶装水,经统计销售明细,桶装水的销售金额为9410.50元,当事人对送达的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没有有异议,不申请复检,对桶装水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原因不清楚。
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桶装水”(94桶);2、没收违法所得:9410.50元(大写:玖仟肆佰壹拾元零伍角整);3、罚款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2、3)二项合计:59410.5(大写:伍万玖仟肆佰壹拾元零伍角整)
50000.00元
筠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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