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鑫晨商贸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运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524MA2QGCM63T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小窑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烟处﹝2024﹞第49号
2024年4月7日9时14分至9时40分,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行动组执法人员沈宏伟、朱孝东、徐兆庆、翟桂海依法实施市场检查,检查到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小窑组刘运亮经营的“金寨县鑫晨商贸经营部”时,烟草执法人员沈宏伟、朱孝东、徐兆庆、翟桂海向店主刘运亮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在店主刘运亮在场下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店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341504104957,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5日,持证人:刘运亮。执法人员对店面依法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随后在刘运亮的陪同下对商店隔壁仓库进行检查,在仓库储存卷烟的柜中查获涉嫌违法卷烟,经清点核对具体数量品牌规格如下:84mm中华(软)1条、84mm中华(硬)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玖仟肆佰陆拾元整(¥9460.00)10%的罚款,计人民币玖佰肆拾陆元整(¥946.00)。
946.00元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烟草专卖局
2024-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