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西怀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00078338140P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乡前井村煤厂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27
(2021)内0104民初6000号
李**
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
2022-04-27
产品责任纠纷
李**
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3
2022-02-24
(2021)内0104民初6000号
李**
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4
2022-02-24
产品责任纠纷
李**
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28
2019-04-04
(2018)内0104民初2655号
李**、李**与被告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汇芳防水材料经销部等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汇芳防水材料经销部、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新市监处罚〔2026〕104号
2026年1月14日,我局收到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通知书(同市监交办【2026】28号),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省监督抽查不合格。该通知书同时附随了两份产品质量抽检报告,一份受检单位是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另一份受检 单位是忻州市忻府区雨无忧防水材料门市部,但生产者均为“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因抽检的产品生产者是同一主体,故我局决定对两份抽检结果并案处理。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5年10月22日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抽检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单一份,证明当事人涉案产品参与抽检的事实及批量与价格;
2、2025年12月10日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检测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所检项目低温柔性、可溶物含量不符合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标准,依据《山西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3、2025年10月21日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抽检忻州市忻府区雨无忧防水材料门市部销售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单一份,证明当事人涉案产品参与抽检的事实及批量与价格;
4、2025年12月11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由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产品质量不合格;
5、2026年4月1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以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
6、2026年4月1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涉案防水卷材的库存情况;
7、2026年4月1日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涉案防水卷材的销货情况;
8、2025 年7月30日生产计算成本计算表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生产成本为6977元;
9、2025年8月2日出库单一份,证明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给忻州市忻府区雨无忧防水材料门市部防水卷材500平米;
10、2025年12月12日退货单一份,证明 山西雨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召回销售给忻州市忻府区雨无忧防水材料门市部防水卷材490平米;
以上证据,在调查过程中,均已向相关人员出示,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2.罚款27426元;
3.没收违法所得523元
27426.00元
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