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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联策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军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3MABPTCMQ39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双城市周家镇幸福家园综合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城市监处罚〔2025〕157号
2025年09月16日,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家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哈尔滨联策大药房有限公司(李军)开展药品经营行为检查,情况如下: 1、现场悬挂《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限期内。 2、现场检查未发现超项目经营情况。 3、现场有温湿度计,配有药品冷藏柜,冷藏柜运行正常。 4、随机抽查药品,名称: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生产商:浙江诚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规格:90粒/盒、批号:53241206、生产日期2024-12-6、有效期:2026年11月,现场提供随货同行单。 5、现场药品销售价格全部进行公示。 6、现场置有防虫、防鼠、防潮设施。 7、计算机系统运行正常,药品信息录入完整。 8、现场未见注册药师(郝仲萍)在岗,未挂牌告知,通过检查药品计算机销售系统该时间段未见销售处方药品。 9、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双城市监改{2025}50035号) 10、现场检查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及试卷内容完整。 11、现场检查全程由法定代表人李军配合。 2025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整改复查,仍未见注册药师郝仲萍在岗,现场未见告知牌,通过调取药品销售系统未见药师未在岗期间销售处方药,现场下达询问通知书一份(双城市询通{2025}171号)。哈尔滨联策大药房有限公司(李军),于2025年09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执业药师(郝仲萍)未在岗,未挂牌告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双城市监改{2025}50035号)后,于2025年10月9日,进行整改复查时,执业药师(郝仲萍)仍未在岗未挂牌告知,在执业药师未在岗期间通过调取药品销售系统,未发现在执业药师离岗期间销售处方药,因此未产生违法所得。
一、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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