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泽宁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0X08196116H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1幢9层(901-9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14
(2026)苏0507民初449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京弘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启辉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9-26
(2025)苏0509民初14683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上海爱琴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爱琴海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08-01
(2025)苏0509民初14683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上海爱琴海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琴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凯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05-06
(2025)苏0508民初2882号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苏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5
2025-04-25
(2025)苏0581民初7118号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常熟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常熟市人民法院
6
2025-02-26
(2025)苏0506民初466号
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迅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7
2025-01-15
(2024)苏0508民初10706号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昆山联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8
2024-12-16
(2024)苏0508民初10706号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昆山联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9
2024-12-12
(2024)苏0583诉前调26090号
服务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10
2024-02-23
(2024)苏0585诉前调8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太仓融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5-27
(2026)苏0507民初449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京弘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启辉置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1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绿地集团苏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3
2024-11-13
(2024)苏0508民初6487号
服务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诸暨好乐居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2
(2024)苏0508民初6487号
服务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诸暨好乐居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2
(2023)京0105民初6799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启辉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京弘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6
2024-07-31
(2024)苏0508民初6487号
服务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诸暨好乐居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05
2026-03-09
(2026)苏05民终171号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等与上海某甲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8-08
2023-02-15
(2022)苏0508民初9787号
服务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长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8893.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9-09
2022-08-25
(2022)苏0506执1718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蓝光置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7-15
2022-05-07
(2022)苏0508民初265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无锡永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36158.25元
民事案件
5
2021-03-31
2021-03-05
(2020)苏0508民初7552号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苏州大成商务有限公司、苏州中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22
2021-03-08
(2020)苏0508民初7276号
迅达 (中国) 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苏州大成商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3-27
2020-03-26
(2019)苏0508执4586号之一
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安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12-11
2019-09-24
(2019)苏05民终84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10-18
2019-06-26
(2019)苏0508民初612号
承揽合同纠纷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5766.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9-27
2019-07-19
(2019)苏05民终4929号
承揽合同纠纷
苏州宏舜电梯有限公司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相市监处罚〔2026〕00008号
2023年5月,当事人和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保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2024年5月1日始至2025年4月30日止。
2025年2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修远街的金辉优步水岸小区进行检查。现场对9幢2单元西梯(SZ-T103751)检查,检查中发现底坑照明开关损坏、轿厢顶导轨油杯缺油。经调取监控视频显示2025年2月8日,该电梯维护保养时现场仅一名维保人员,维护保养实际开始时间为11时33分,结束时间为11时47分。无纸化维保记录显示该次维保开始时间为11时28分,结束时间为12时05分。监控视频显示2025年2月11日,维护保养实际开始时间为15时26分,结束时间为15时41分。无纸化维保记录显示该次维保开始时间为15时25分,结束时间为15时57分。根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规定,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
当事人提供了《电梯维保服务合同》,每台梯年保养费3720元,维保计划是14天一次,每台电梯一年做26次维保,故每台梯每次的维保费用为143.08元,违法所得总计为286.16元。
综上所述,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86.16元;
2、罚款38000元;
以上1、2两项合计38286.16元,一并上缴国库。
38000.00元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2
苏园市监处罚〔2023〕00297号
经查,当事人与苏州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电梯保养服务合同,2023年1月1日起,当事人作为维保单位对编号为T13180、T13183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月两次半月维保。2023年4月21日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研究院苏州分院(以下简称“特检院”)年检时,发现电梯设备编号T13180存在紧急报警装置失效,电梯设备编号T13183存在断相、错相保护装置短接,检验不合格。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电梯,进行整改,2023年4月28日特检院复检合格。涉案电梯单月维保的费用为1100元。在涉案电梯的日常维保中,当事人成本支出未因短接等情况而减少,整改时未收取费用。经查询近期涉案电梯的维保记录,均按时维保,电梯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
当事人与苏州文博商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智选假日酒店分公司签订电梯保养服务合同,2023年1月1日起,当事人作为维保单位对编号为T93730、T93729、T93731、T93738、T93742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月两次半月维保。2023年5月3日均有维保记录,但维保人员未出现在该酒店监控画面中,当事人自述该维保记录是维保人员于4月26日完成,没有按照15日维保一次的规定进行工作。涉案五部电梯的单次维保费用为500元。
罚款金额8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85000.00元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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