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水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3103219103928X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三台山乡勐丹村上芒岗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27
2019-12-09
(2019)云0111民初15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聪翔商贸有限公司与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3-29
2019-03-05
(2019)云0111民初17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驰路捷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与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11-30
2017-10-12
(2017)云3103执1514号之二
不当得利纠纷
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与大理九龙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09-05
2017-07-24
(2017)云0112民初656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昆明云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3799681.3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应急罚〔2026〕FM14号
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未按照 2019 年 8 月德宏州应急管理批准的《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建设项目变更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擅自对采场南部堆料区进行二次开挖,形成高 11 米,面积 30000 余平方米的区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以上事实有:1. 现场照片资料;2.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管理人员询问笔录 3 份;4.公司任命文件,回采前、后现状平面图,原安全设施设计总平面布置图,云南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批书 等证据证实。
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未按照 2019 年 8 月德宏州应急管准的《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建设项目变更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擅自对采场南部堆料区进行二次开挖,形成高 11 米,面积 30000 余平方米的区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以上事实有:1. 现场照片资料;2.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作业管理人员询问笔录 3 份;4.公司任命文件,回采前、后现状平面图,原安全设施设计总平面布置图,云南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批书 等证据证实。以上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 《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部 90 号文件)裁量阶次 A 类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人民币 100000.00 元(壹拾万元零角零分)罚款 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