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宝坻区崔建安副食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建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4MA066AU70C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3区1排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队市监处罚〔2024〕70号
2024年6月6日,我局接到举报称,该商家销售的挚泉白茶,生产日期:2023年5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已过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要求责令被举报人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依法对被举报人予以处罚并奖励举报人,要求书面回复。2024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宝坻区崔建安副食商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超过保质期的挚泉白茶。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20日从天津市宁河县绍康酒类批发部购进生产日期:2023年5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的挚泉白茶12瓶,购进价是3.6元/瓶,当事人在超过保质期后于2024年5月31日销售了1瓶挚泉白茶,销售价是4元/瓶,剩余11瓶挚泉白茶均在保质期内售出,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及进货票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4元,违法所得4元。
1.没收违法所得4元;2.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9
2
津宝黄市监处罚〔2024〕1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14日从位于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商业街汽车站南100米的天津市宝坻区福永盛副食批发部购进白象藤椒牛肉面1箱(24袋),共计48元,购进价为2元/袋,销售价为2.5元/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保质期为六个月,保质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当事人于保质期内售出了18袋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于2024年1月5日售出1袋上述食品,至2024年1月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还剩下5袋未售出,剩下的5袋白象藤椒牛肉面截至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白象藤椒牛肉面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15元,违法所得2.5元。
1.没收违法所得2.5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白象藤椒牛肉面5袋;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