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遇见足迹足浴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龙阔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11MABUPAX67P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半坡国际广场B座6号楼商铺1层109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7号
西安市灞桥区遇见足迹足浴馆为公众聚集场所,2025年5月22日,大队监督员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半坡国际广场B座6号楼商铺1层1099号西安市灞桥区遇见足迹足浴馆进行投诉举报核查,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现查明 西安市灞桥区遇见足迹足浴馆为公众聚集场所,2025年5月22日,大队监督员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半坡国际广场B座6号楼商铺1层1099号西安市灞桥区遇见足迹足浴馆进行投诉举报核查,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0412号、对法人李景华和店长胡星星的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视频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安市灞桥区遇见足迹足浴馆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西安市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