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桦甸市胜利街百合堂大药房新城国际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秀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2MA173XC911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启新街新城国际B46号楼1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市市监处罚〔2026〕6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日从吉林市荣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友华医用外科口罩50片;2023年11月24日从吉林市荣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志成科技压舌板1包,每包100支;2024年01月20日从吉林市荣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海氏海诺无菌敷贴80片。以上当事人能提供随货通行单、供货商资质。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根据当事人交代,友华医用外科口罩销售价格是0.5元/只,销售42只,无法提供销售记录;志成科技压舌板销售价格是0.3元/支,销售75支,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海氏海诺无菌敷贴销售价格是0.6元/片,销售48片,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本案涉案物品总货值金额为30.7元。
2026年4月22日执法人员对桦甸市胜利街百合堂大药房新城国际店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日从吉林市荣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友华医用外科口罩50片;2023年11月24日从吉林市荣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志成科技压舌板1包,每包100支;2024年01月20日从吉林市荣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海氏海诺无菌敷贴80片。以上当事人能提供随货通行单、供货商资质。根据当事人交代,友华医用外科口罩销售价格是0.5元/只,销售42只,无法提供销售记录;志成科技压舌板销售价格是0.3元/支,销售75支,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海氏海诺无菌敷贴销售价格是0.6元/片,销售48片,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本案涉案物品总货值金额为30.7元。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和《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四、六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四)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的;(六)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 综上,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友华医用外科口罩8只,过期医疗器械成科技压舌板25支,收过期医疗器械海氏海诺无菌敷贴32片;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