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亿源液化气储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淑敏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00095314255H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西路高速桥西50米路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02
(2021)豫14民终16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商丘市亿源液化气储备有限公司
焦**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2-24
(2021)豫1402民初1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商丘市亿源液化气储备有限公司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6
2021-05-28
(2021)豫1402民初3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商丘市亿源液化气储备有限公司、焦**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48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0-19
2021-09-26
(2021)豫14民终32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商丘市亿源液化气储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商城管罚诀字【2024】第030号
你(单位)2024年11月8日支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对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路香君花园大门西侧路南双汇小笼包店配送瓶装液化气期间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项: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元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2025-01-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