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绿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军 | 注册资本:217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6MA2HYHXY6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工人西路1090号-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椒市监处罚﹝2026﹞83号
当事人在直播中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版)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态度诚恳,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配合我局处理本案,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依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版)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处罚款36000元。
当事人在直播中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版)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态度诚恳,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配合我局处理本案,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依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版)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处罚款36000元。
360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1
2
台椒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68号
当事人台州绿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开发大道以北、学院路以东地块项目工地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叁佰元整(¥145,3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叁佰元整(¥145,300.00)
1453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23
3
台椒建罚决字〔2025〕第000007-2号
2025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开发大道以北、学院路以东地块项目工程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已经开始了部分主楼工程桩的桩基施工。但是经过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询问,发现该项目截至检查当日,还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日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勘察、取证。2025年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建设单位该项目的主管负责人俞瑞瑞、施工单位该项目的主管负责人金林志再次进行了调查询问,做了调查笔录,并翻阅了6月份的工程桩钻孔记录表和进度表。经核实,由于建设单位台州绿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施工单
位台州中德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施工单位在没有取得建设单位关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具体确认消息之前,为了抢工期,于2025年6月5日开始了该项目的6号楼的局部工程桩施工。截至2025年6月20日,6号楼已经完成了14枚工程桩的施工。台州绿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俞瑞瑞等2个当事人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进行桩基工程施工,不仅导致各方主体责任界定困难,还可能会因缺乏监管和规范程序而引发一系列质量问题,甚至影响整个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综上,该建设单位台州绿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俞瑞瑞存在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
360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