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正达烟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佳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02MA0LBDHJ5A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条山街御沁园南门西侧1幢1、2层6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运市监处罚[2023]148号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陈酿三十年小蘭花白酒是2023年3月11日一销售人员上门推销,当事人留了12箱(6瓶/箱),进货价格为20元/瓶,销售完后结算货款,当事人共销售了7瓶,销售价格为60元/瓶。截至目前双方未结算。
经查,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陈酿三十年小蘭花白酒。当事人共购进12箱(6瓶/箱)陈酿三十年小蘭花白酒,其中销售了7瓶,剩余10箱零5瓶陈酿三十年小蘭花白酒被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当事人经营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陈酿三十年小蘭花白酒货值金额为4320元,销售1箱零1瓶陈酿三十年小蘭花白酒的违法所得为42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运盐市监案移[2023]44号)及相关材料,证明案件的来源。
运城市盐湖区正达烟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运城市盐湖区正达烟酒店的主体资格。
《现场笔录》1份、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运盐市监制[2023]927号)1份、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运市监强制[2023]34号)1份、财物清单1份、涉案白酒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陈酿三十年小蘭花白酒被本局采取扣押强制措施的事实。
《询问笔录》1份、销货清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陈酿三十年小蘭花白酒的数量、价格等相关情况及当事人未执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事实。
以上证据的取得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证据的规定。
本局于2023年7月1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本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警告#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0元
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