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青睐餐饮服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俊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81MACDQA7UXC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昆孟线与珍泉路接口万达广场星街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3〕160号
2023年9月18日,当事人涉嫌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时,被云南省安宁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扣烟草制品为云烟(紫)84mm60包、云烟(软珍品)84mm60包、云烟(细支云龙)100mm40包、云烟(中支金腰带)88mm10包、云烟(软印象烟庄)84mm23包、玉溪(硬和谐)84mm46包、玉溪(中支和谐)88mm57包、云烟(软大重九)84mm13包,共计8个品种309包。由于卷烟价格证明中显示以上被查获卷烟零售价格合计9638元,故违法经营额为9638元。由于查获时尚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上缴财政。
2000.00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